问询问题

聚合科技:募投项目合规性:阳江租赁厂房、环评备案有效期及研发中心土地用途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2-04-15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聚合科技
审核编号
1001490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327页至第8-1-1-334页;第8-3-1-23页至第8-3-1-31页;第8-3-2-47页至第8-3-2-5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首轮问询要求说明:“10,000吨树脂类新材料新建项目”厂房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期间、交付时间、对项目建设周期影响、租赁房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重新租赁替代房产成本费用承担主体及风险提示;“树脂类新材料生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期)”和“10,000吨树脂类新材料新建项目”环评文件相同的原因、是否处于有效期内、预计是否可以在相关经营资质有效期内完成募投项目建设。第二轮进一步要求说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是否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与明阳智能《投资协议书》有效期、违约条款、约定订单影响、明阳智能要求租赁阳江厂房的合理性、取得订单是否有其他前提条件、厂房建设进展及仅补偿装修损失的合理性;研发中心环评批复和备案证有效期、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未开工是否存在实质障碍,以及相关资质失效前未开工或完成建设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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