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宁新新材: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一致行动安排及控制权稳定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2-1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宁新新材
审核编号
1000693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74页至第8-1-85页;第8-3-68页至第8-3-80页;第8-1-2-4页至第8-1-2-28页;第8-3-8页至第8-3-3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首轮问询第3题要求结合股权架构、各阶段控制权变化、共同控制主体表决权比例、董事提名、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重大事项表决机制及结果、其他股东是否存在未披露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披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说明共同控制认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的利益安排。二轮问询第1题进一步要求说明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否有效合理,邓达琴配偶亲属所持盛通投资份额是否为代邓达琴持有,李海航作为盛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实际控制盛通投资并影响表决权比例,补充说明最近两年三名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表决权比例变动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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