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天威新材: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风险及发行人独立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2-01-05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说明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时是否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控制的全部企业;结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办公打印耗材及其他业务企业的实际经营、主要产品、与发行人产品互补或替代关系、客户供应商重叠、技术工艺、业务拓展难度、细分市场等逐一说明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并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判断。另要求结合关联交易内容、必要性和新三板风险披露差异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依赖、关联往来风险和关联交易风险。第三轮进一步要求结合产品区分度、销售独立性、商标标识依赖性、集团分工协作模式、关联交易必要性及金额占比,详细论证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发行条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