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骏成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权集中对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2-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骏成科技
审核编号
100122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306页至第1-31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指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夫妇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前总股本95.04%,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要求发行人披露公司治理情况,特别是关联交易过程中是否履行必要审议及回避措施,并要求中介机构对实际控制人控股权集中是否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性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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