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民爆光电:第四轮及第五轮问询:员工股东资金来源于实际控制人、复杂资金流转及股份代持核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9-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民爆光电
审核编号
1000562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4-103页至第8-1-4-105页;第1-3页至第1-16页;第3-9页至第3-1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周金梅、黄丹入股资金部分来源于谢祖华但未直接转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产品经理、技术主管等岗位被认定为销售岗位及王瑞春持股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代持;说明苏涛、钟小东取得艾格斯特股权、分红和股权转让款去向,发行人与其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实际控制人未与借款员工签借款协议、未约定期限费用是否合理;说明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与供应商股东资金往来原因,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第五轮进一步要求逐一说明刘志优、王瑞春、雷芳燕、周金梅、黄丹等入股资金流转、分红返还、借款协议、表决权、退出机制、是否存在其他股东入股资金来自实际控制人及补签协议前核查是否完备。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