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瑞纳智能:业务获取方式、招投标程序及不正当竞争核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招投标、政府采购及业务获取合规 · 2021-09-1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三类业务通过招投标、竞争性磋商、谈判等方式取得订单的数量、金额及占比,主要竞标对手及联合投标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而未履行,是否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参与竞标、串标、围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情形,业务获取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并说明与山东盛合、中海设计共同签署合同的背景,是否涉及联合投标或业务转包,具体分工及是否存在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