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争光股份:代理商法律关系、社保公积金代缴及利益输送核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9-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结合选择代理商标准披露选择4家代理商原因、买断式代理协议主要内容及是否另有框架协议;披露技术及售后服务、运输责任、代理商开发直销客户佣金安排;披露为蒋剑涛、姚其宏缴纳社保公积金及支付备用金情况,部分代理商以争光办事处名义自称及对外开拓业务情况;披露代理商主要人员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承担成本费用、代垫销售费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第二轮进一步要求说明原销售人员成立新主体作为代理商且仅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向代理商利益输送、代理商是否受发行人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