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凯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与发行人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8-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相关企业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上下游关系;如存在相同、相似或上下游业务,说明是否构成同业竞争、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依据是否充分审慎、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并说明避免同业竞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