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凯盛新材: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披露、采购销售渠道重合及利益输送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1-08-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是否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规定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关联方及参股、控股公司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发行人与华邦健康采购渠道及供应商、销售渠道及客户是否存在重合;报告期内关联销售金额占交易对方同期采购总额比例;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影响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