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义翘科技:关于历史沿革、字号商标、不动产和租赁备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1-07-1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DANIEL I-CHYAU, WANG(王义翘)转让新诺生物全部股权后,发行人及其产品、商标仍使用“义翘”字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分立方案关于商标划分的具体依据,受让商标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名称中仍有“神州”的原因及是否误导消费者;分立时将不动产全部保留在神州细胞名下而非发行人名下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租赁房产是否已备案,2020年租赁期届满房产的搬迁或续期计划,是否影响生产经营;租金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出租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垫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