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中富电路:实际控制人认定、一致行动及王基源表决权委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6-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说明并披露:(1)在王昌民持有发行人表决权比例超过50%且远高于王璐、王先锋合计比例的背景下,王昌民仍与王璐、王先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应认定王昌民为实际控制人;(2)结合发行人、中富电子、中富兴业历次股权结构变动、三人持股或表决权比例变化及《一致行动协议》,分析2019年9月增资前后及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是否充分;(3)说明王基源受让王璐持有的中富电子股权并将中富电子表决权委托给王璐的原因背景,表决权委托约定是否明确、合法有效,王基源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是否存在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规定情形;(4)披露王基源对外投资、任职及其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等是否存在关联或密切关系;(5)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其他亲属是否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或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6)说明控股股东及持股平台历史沿革、业务变动、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实际控制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