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宁波色母:实际控制人认定、关联方重叠及利益输送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6-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结合任卫庆任职经历、报告期内对发行人重大事项决策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影响、赵茂华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日常经营决策中对发行人的影响,说明未将赵茂华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既向和记塑料、金中塑化采购又向其销售的原因、账务处理、是否构成受托加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披露和记塑料重叠客户、供应商及交易金额、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披露其他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形、合作模式、必要性、定价和结算;披露和记塑料、华彩新材料、金中塑化、和杰塑化、宁波玛斯特历史沿革、财务数据、经营区域、产品定位、与发行人是否竞争、人员技术资产客户供应商是否重叠、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和未来竞争可能;披露和杰塑化注销原因、注销后资产人员去向及存续期间经营合法合规性。落实函进一步要求说明和记塑料未注销且未纳入发行人体系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发行人输送利益,补充披露关联方重叠客户供应商对发行人的影响、防范措施及内控制度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