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视科新材: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与同业竞争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5-1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视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视科新材
审核编号
1001012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47页至第8-3-56页;第8-1-6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关系、经营合法合规性,是否仅依据经营范围或区域、细分产品、服务、市场差异判断不存在同业竞争;上述企业在资产、人员、业务、技术、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是否共同生产、共用渠道、共用原材料、提供外协或分担成本费用;是否已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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