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视科新材:关联交易、代收货款和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1-05-1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视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视科新材
审核编号
1001012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56页至第8-3-77页;第8-1-85页;第8-2-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关联交易背景、必要性、商业合理性、与主营业务关系、程序合法合规性、定价公允性、向华天通科技购买土地厂房合法合规性;杨文博代收货款原因背景、财务内控不规范整改、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转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关联方或第三方资金拆借、个人账户代收货款、出借账户;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亲属控制或任职企业是否存在重叠客户供应商、成本费用承担、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减少关联交易措施;是否完整披露关联方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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