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视科新材:经营资质及经营合法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5-1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补充披露发行人各产品是否取得全部必需批文、注册、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合法有效;境外马来西亚、中国台湾、欧美、拉丁美洲等地区销售光学镜片是否符合销售地资质、流程、销售对象限制等规定,是否被处罚或立案调查;产品是否存在质量事故、召回、纠纷或潜在纠纷及整改、风险提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股东、董事、高管、员工是否因商业贿赂等被处罚或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