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金照明:行贿犯罪记录资格条款、证明承诺真实性及被追责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招投标、政府采购及业务获取合规 · 2021-04-2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照明
审核编号
100072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94-200页、第31-4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二轮问询要求发行人分类汇总披露报告期各期中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发行人、李志强一定期间内需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犯罪或行政处罚情形的资格条款、合同金额及占比;说明2017年、2018年实际控制人刑事犯罪执行完毕不满三年时如何参与招投标并中标;逐项分析发行人、李志强是否符合招投标主体资格要求;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存在是否等同于犯罪事实不存在,以档案删除作为依据是否充分;说明是否存在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违反《招标投标法》;并说明存在“发现行贿犯罪事实取消中标资格并追责”等条款项目的被追责风险及业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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