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海默尼:创业板定位表述是否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审核规则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信息披露、保密及豁免披露 · 2021-04-0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第四轮要求发行人对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修改招股说明书相关表述,客观平实描述经营模式、研发能力、销售模式及核心竞争力,并结合自身核心竞争力、主要产品及商业模式特点,披露主要业务在创新、创造、创意及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方面的特点;要求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