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玉马遮阳:报告期内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核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4-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申报期内现金交易情形,包括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现金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及与行业惯例是否相符,现金交易客户或供应商是否为关联方,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原则与依据,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现金交易流水与业务是否真实一致、是否存在异常分布,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关联方是否与客户或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并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按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42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