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捷通铁路:七名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及表决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2-1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结合相关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事务管理、管理决策等事项的约定,补充披露认定济南建华、华臻投资、南通建华、华奥锦通、华亨奥恒、湖南建华、钱惠高七名股东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及合理性;补充披露七名股东是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如未签署,是否存在就同一事项意见不一致的可能,济南建华、钱惠高作为直接股东是否可能在表决时与其他一致行动人投票结果不一致及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