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特发服务:特发建设服务设立目的、控制权及同业竞争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11-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补充披露:(1)针对河南特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设立深圳特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目的,发行人对特发建设服务是否实质性实施控制,特发建设服务是否与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3)深圳市特发建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特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后的表述更新。仅将特发建设服务控制权及同业竞争事项纳入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