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国安达:公共交通工具灭火产品是否需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9-2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问题1指出,申请材料显示发行人生产的灭火器产品在2019年7月29日后取消强制性认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公共场所使用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发行人生产的灭火产品多用于公交车、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中。要求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生产的应用于公共交通工具中的灭火器产品是否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资质,并要求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