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维通利: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股权代持解除及对赌协议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2-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通利
审核编号
100391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94页至第1-10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1)结合黄郎云、黄珂、颜力源、李新华、黄清华等持股及任职情况、对生产经营决策影响,说明未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股权结构、任职、历次参会及表决、经营决策安排说明实际控制人认定准确性;说明黄浩云与一致行动人是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关系稳定性;(2)报告期内历次股权转让背景、原因、定价依据、资金来源,江川、刘肖鼓出资背景、出资时间、价格公允性、对价支付及资金来源,越秀智源、智源柒号及天易云峰增资价格依据、公允性、资金来源合规性及相关税收缴纳;(3)员工持股平台相关股份代持解除过程,结合代持协议、解除协议、转账凭证说明代持形成及解除真实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其他代持;(4)对赌协议及解除协议的签署时间、背景、条款,恢复条款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其他已解除或未解除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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