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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发行人及关键主体资金流水核查
深交所IPO · 主板 · 财务内控、票据转贷及第三方回款 · 2025-03-3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相关要求,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关联方、董监高等关键主体的资金流水进行核查并提交专项说明。具体核查事项包括:核查范围、账户数量和完整性;资金流水重要性水平;受限账户及替代措施;发行人资金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存在较大缺陷;银行账户是否受发行人控制并完整入账;大额资金往来是否重大异常;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异常大额资金进出、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异常、分红薪酬股权转让款流向异常、与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异常往来、关联方代收代付等情形;是否需要扩大核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