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法特迪: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强,需说明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及控制权稳定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法特迪
审核编号
100444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5页至第1-1-46页、第1-1-50页、第1-1-275页;第3-3-1-24页至第3-3-1-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比例较为分散,任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均未超过30%,不存在依据所享有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王强直接持有发行人13.5596%股份,并通过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济沧海、杭州端一、杭州且何合计间接控制12.8914%股份,合计控制26.4510%股份,并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赵轶、长川科技、天堂硅谷长实、半导体装备二期基金、嘉兴芯测、嘉兴芯传等出具不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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