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普微: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向发行人临时借款,构成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并已进行清理和规范。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华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普微
审核编号
100456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9页至第1-1-322页、第1-1-333页至第1-1-334页;第3-3-1-1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武怡康因家庭资金需求于2023年12月12日向发行人借款4,800万元,并于2023年12月14日归还。该笔拆借资金已基于当期贷款基准利率3.45%计提利息,武怡康已于2025年11月21日还清拆借资金占用利息,本息合计4,801.47万元。披露称不存在向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提供资金、进行体外循环或通过该方式代垫费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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