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衡股份:实际控制人袁榕与配偶张悦离婚、复婚过程中涉及发行人股份及持股平台份额的权属约定、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后续确认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9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苏州维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衡股份
审核编号
100455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3年12月4日,袁榕与配偶张悦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袁榕当时合计持有的公司619.52万股股份中,袁榕持有330.40万股,张悦持有289.12万股,并约定协议签订之日起270个自然日内办理维衡股份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袁榕持有的上海为衡份额和苏州乙晟份额归袁榕所有。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未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亦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实际仍由袁榕行使股东权利。2024年8月4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将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日期变更为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2025年7月12日,双方复婚并签署补充协议二,约定维衡股份的股份因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始终为双方共同财产,上海为衡份额、苏州乙晟份额自复婚之日起恢复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张悦确认并同意相关股权/份额继续登记于袁榕名下并由袁榕行使股东/合伙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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