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川瑞翔: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南通贞元上层合伙人曾存在合伙份额代持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9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甘肃金川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川瑞翔
审核编号
100441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5页、第1-1-96页至第1-1-97页;第3-3-1-2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直接股东不存在代持情形,但股东南通贞元上层合伙人曾存在合伙份额代持情形。历史上曾合计存在19对合伙份额代持安排,包括朱祥、于磊磊、薛小美、朱斌兵等为相关员工代持合伙份额。代持主要系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部分员工暂未满足激励方案规定的任职岗位、职级及入职时间等持股条件,个别激励对象基于个人考虑和内部管理需求为其部门内员工进行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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