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点夺技术:发行人独立董事徐涛报告期内曾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6-28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2023年2月23日,北京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徐涛、薛冰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42号),对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及徐涛、薛冰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招股说明书披露该等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失信行为;徐涛前述情形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形;该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