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亿钶气体:发行人间接股东中存在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持股情形,需关注穿透核查、备案监管、锁定及减持规则符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6-06-27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不存在属于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及契约型基金等“三类股东”的直接股东;间接股东中存在3名“三类股东”,分别为西藏信托-大唐盛泽泰世家族信托236号、招商财富-IDG人民币并购基金二期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银瑞信投资-IDG产业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穿透持有发行人0.74%股份。其中后两项处于清算阶段;披露称该等间接持股的“三类股东”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管理人已依法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