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剑传动:发行人与股东之间曾存在回购、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权利安排并已解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6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3年11月、12月,公司与浙创启晨、浙江创投、中证投资、金石成长、上汽金石、工业母机基金、顾林祥等投资人签署增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前述投资人享有公司回购、优先认缴、反稀释、优先购买、共同出售、优先清算等特殊权利条款。补充协议约定自发行人递交上市申请所确定的申报基准日自动终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且自始无效和不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