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超力电器:共同实际控制安排及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5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沈留青、沈留祥、沈留英和朱建方。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33.57%的股份,并通过鸣泉科技、超力诚乾和超力诚和间接控制发行人39.68%的表决权,合计控制73.25%的表决权,能够通过所控制的表决权影响发行人重大经营决策。沈留青、沈留祥、沈留英为兄妹关系,沈留英和朱建方为夫妻关系;四人签署《共同控制协议》,约定行使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以沈留青意见为准。招股说明书提示,如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实施不当控制、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