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超力电器:部分租赁土地、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承租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25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的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房屋及建筑物共10处。其中,发行人自2012年起租赁第1项集体土地并在该土地上自建约1,500平方米仓库,剩余区域用作停车场,该土地及自建房产均未取得产权证书;发行人自设立至今租赁第2项原水机二厂1,106平方米土地并自建房屋用作冲压车间,该等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发行人自2025年起租赁第9项房屋属于临时建筑,未取得产权证书;其余租赁房屋及建筑物均取得产权证书。发行人承租的上述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