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岩科技:发行人历史融资文件中存在投资人股东特殊权利安排,需关注涉及发行人义务的条款是否已彻底终止及涉及实际控制人义务的条款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持续经营能力或投资者权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4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发行人A轮、B轮、C轮及D轮融资交易文件曾约定投资人保护性条款和优先性权利,包括业绩补偿、估值调整、股权回购、优先认购、优先购买、共同出售、领售、反稀释、优先分红、优先清算、信息权、检查权、董事提名权、特别表决权等。2024年6月4日及2026年5月26日,相关方签署特殊权利终止协议及补充协议。涉及公司作为义务方的特殊权利条款自IPO申请被受理之日起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且不存在恢复条款;涉及实际控制人吴文龙作为义务方的特殊权利条款自IPO申请被受理之日起终止,但在公司撤回IPO申请、IPO申请被退回/撤销/不予批准或注册、在批文有效期内未能发行上市等情形下存在恢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