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岩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员工持股平台拆出资金、关联方代收款项等内控不规范事项,需关注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影响内控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4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深圳智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智岩科技
审核编号
100455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9至1-1-310页、第1-1-319至1-1-322页、第1-1-378页;第3-3-1-15至3-3-1-16页、第3-3-1-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初,发行人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文龙拆出资金的行为,吴文龙于2023年3月向公司拆借300万元,并于2023年4月、6月分别归还100万元、200万元;因金额较小、期限较短,发行人未计提利息,模拟测算2023年利息为1.8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员工持股平台智岩跳跃拆出资金0.75万元的行为,2025年度已归还。2024年和2025年,因解决关联交易、切换供应链等原因,公司存在由关联方谢玮代收部分东莞枫岩应收房租款项的情形,2025年11月已连本带息收回,2024年和2025年利息金额分别为0.24万元、1.59万元。发行人还披露与亦成科技的关联采购、租赁、代付工资社保公积金、收购设备及耗材等交易,并披露2024年收购亦成科技部分生产线相关资产,后续不再发生相关关联采购,亦成科技已于2025年注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