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巨力股份:发行人历史返程投资架构及相关外汇登记、购汇事项的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6-24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2011年5月,公司设立时存在返程投资架构,由章日平、章丽云、章宏亮及奚爱华等自然人通过巨力香港实施;巨力有限设立时由巨力香港认缴出资720万美元、持股90%,巨力电机认缴出资80万美元、持股10%。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巨力香港股东章日平、章丽云、章宏亮、奚爱华及叶国强历史上存在返程投资未进行登记及变更登记,和/或通过个人购汇方式获取境外美元进行投资、境内支付人民币以获取境外美元外汇的事项。2020年9月,公司历史上的返程投资架构已通过股权转让形式拆除,巨力香港不再持有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