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巨力股份:发行人已实施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安排的合法合规性及上市后行权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4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巨力自动化设备(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巨力股份
审核编号
100456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65页、第77页、第81页;第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并回报员工贡献,通过设立巨力投资、巨力观明、巨力慧增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实现激励对象间接持股。第一期股权激励于2019年12月实施,激励股权来源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激励平台为巨力投资;第二期于2021年10月实施,存在2022年6月补充激励安排,激励平台为巨力投资;第三期于2024年9月、2024年11月实施,并存在2024年11月、2025年12月及2026年6月补充激励安排,激励平台为巨力观明、巨力慧增。员工持股平台巨力投资、巨力观明、巨力慧增已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作出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因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13.93万元、899.65万元和1,318.43万元。上述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制权均未发生变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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