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巨力股份:发行人及上海分公司报告期内税务行政处罚、补缴税款滞纳金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6-24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巨力自动化设备(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巨力股份
审核编号
100456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200页、第259-260页;第2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上海分公司因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企业所得税未按期申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于2024年9月26日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上海分公司罚款人民币50元。发行人因2022年度未按规定申报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26年5月28日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税二稽罚[2026]6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发行人处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合计金额50%罚款计14,608.15元的行政处罚。另据招股说明书财务部分披露,2025年度公司罚款及滞纳金支出68.07万元,主要系支付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款形成的滞纳金支出67.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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