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科精密:发行人与外部投资者曾约定特殊股东权利,并通过补充协议约定在IPO受理后终止且自始无效,同时设置上市失败等情形下恢复条款。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3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2025年12月,工控产投、蔚来产投、广祺玖号、建汇战新、唯创投资、青稞壹号、科创接力、滨海湾创投、青稞贰号等9名外部投资者与华科精密等各方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合同书、股东协议,约定公司治理特殊权利、董事提名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知情权及检查权、优先清算权、领售权、最惠国待遇、股权回购权等特殊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