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元化学: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且向控股股东新元投资承租的研发房产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另法律意见书披露一处主要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23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登载于不动产权证书及在建房产外,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已取得权证的建设用地上存在部分未登载于权属证书的建筑物,主要为非主要生产用途的门卫、仓库等生产辅助设施,面积占总房产面积比例为2.00%。发行人向新元投资承租用于研发的房产面积1,446.62平方米,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权属补办手续正在推进中,存在因无权属证明致使租赁关系提前终止的潜在风险。法律意见书另披露,除关联租赁外,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正在使用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租赁土地或房产有1处,该房屋租赁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