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鼎光学:发行人生产经营涉及排污登记、进出口资质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和安全生产合规,需关注环保、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22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鼎光学
审核编号
10044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60页、第1-1-172页至第1-1-173页;第3-3-1-1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鼎光学和中山金鼎取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金鼎光学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7年12月1日;金鼎光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7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或被列入当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情形;废气主要为镜片胶合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经密闭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生产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噪声通过车间布局、低噪声设备、减振措施等降低;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交由具备处理能力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因违反环保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亦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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