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鼎光学:发行人与光宏精密、佛山光宏等关联方存在采购、销售、租赁、股权转让、增资及共同投资事项,需关注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决策程序及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6-22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广东金鼎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鼎光学
审核编号
10044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9页至第1-1-61页、第1-1-295页至第1-1-300页;第3-3-1-12页至第3-3-1-13页、第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光宏精密为发行人参股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为关联方,2026年1月起发行人持股比例降至4.56%。佛山光宏为光宏精密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持股13.85%,已于2024年7月退出直接持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光宏精密发生采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设备销售、股权转让、增资、设备租赁等交易;与佛山光宏发生采购、销售、租赁及股权转让相关交易。2024年7月,公司将所持佛山光宏股权转让给光宏精密,转让价款80.38万元并于当月支付完毕;同月,公司对光宏精密增资80.38万元,增资完成后持股12.53%,款项于2024年10月支付完毕。发行人披露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采购或销售比例较小,定价主要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真实且价格公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确认报告期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关联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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