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三绿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曾存在超产能生产、未验先投及未及时办理环保手续等环保合规瑕疵,均已完成整改且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6-06-22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曾存在环保合法合规方面的瑕疵情形,该等情形均已完成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其一,三绿科技报告期内存在超产能生产情况,2025年7月28日取得芜湖市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年产8000吨3D打印耗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5年8月20日进行了阶段性自主验收,2026年1月9日进行了二次验收,验收结论均为合格,超产能生产事项已完成整改;三绿科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2日期间不曾受到相关主管机构行政处罚,芜湖市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亦出具证明说明近三年累计生产FDM耗材7000余吨、环保审批手续完备、未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其二,广东三绿2024年1月完成厂房装修即投产,存在未验先投情形;2024年9月27日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合格;上述情形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2024年11月4日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广东三绿不予行政处罚,且广东三绿信用报告显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三,珠海三绿2023年度存在未办理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等手续而开展生产活动的情况,已于2023年终止生产;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三绿“未批先建”项目建设行为终了已超过二年,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较低;珠海三绿信用报告显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