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托股份:奥托技术曾登记为集体企业,后经清理甄别确认为自然人出资设立的私营企业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6-17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前身奥托技术于1990年10月设立,设立时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来源登记为集资;实际原始投资人为陈力、陈洁二人,陈宝贤等七人未实际出资。1998年11月,大连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甄别意见,确认奥托技术原始投资人为陈力、陈洁,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1998年12月,奥托技术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复确认奥托技术虽曾登记为集体企业,但实际系自然人陈力及陈洁出资设立,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投入,工商登记经济性质由集体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