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托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剥离原全资子公司奥托自动化,剥离后与奥托自动化存在一定关联交易、担保及往来清理,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同业竞争。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17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大连奥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奥托股份
审核编号
100449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8页至第1-1-320页;第3-3-1-22页至第3-3-1-24页;第3-3-1-26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奥托自动化原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承接特种装备智能生产线等业务。因奥托自动化拟专注特种装备业务并申请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质,而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中的毕静波、陈曦男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为避免奥托自动化作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申请资质受到影响,发行人将奥托自动化剥离出合并范围。2024年3月,发行人向陈一男、胡春园、孙永福、吴荣河转让奥托自动化100%股权,转让价格参考评估价值。剥离后,发行人与奥托自动化之间存在采购、销售、租赁、担保、股权转让款及经营款项清偿等关联交易和往来;2025年12月,相关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奥托自动化长期欠发行人经营款项及利息已支付给发行人。发行人同时披露,奥托自动化平衡器业务于2025年9月转由发行人承接,自此除剥离前已有项目的备件等外,奥托自动化不再承接与汽车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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