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腾盾科创:达州星特作为国有企业入股发行人时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6-16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2022年11月,河市通航(已更名为达州星特)通过增资方式入股发行人时,其股东为达州国鑫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出资人为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故其为国有企业,但前述增资入股行为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2025年11月18日,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确认函,确认达州星特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变动均已履行必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截至2025年11月18日,未发现因上述股权变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家权益的情形以及存在现实和潜在的股权纠纷。该主管单位在办理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批准时,未针对公司历史上存在评估和备案程序瑕疵的事宜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