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季丰电子:发行人历史上曾设置虚拟股并进行规范清理。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6-10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发行人成立初期曾设置虚拟股。虚拟股参与主体初期以公司员工为主,后期包含少量外部合作伙伴;虚拟股参与方支付相应对价认购虚拟股权益份额,仅享有利润分红权和转让收益权,不享有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不能通过虚拟股影响公司股东会决策或日常经营管理。2015年起,公司通过将虚拟股转换为实际股权等方式进行规范清理,持股数量较高的股东在发行人层面工商显名登记,其他股东在季铭源层面工商显名登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历史上曾存在的虚拟股均已规范清理完毕,公司目前股权结构真实、清晰;但虚拟股实施期间距今较长,早期存在现金交易和无协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