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富诚: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份回购等对赌条款及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申报前已进行清理。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09 · 上市委会议通过

公司名称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鸿富诚
审核编号
100420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3页至第1-1-70页;第3-3-1-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引入若希投资、A企业、深高投金圆投资、深高投圆兴投资、同富诚投资、国投创业时,发行人及原股东与投资人签署的《增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中约定了股份回购、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股份转让限制、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等对赌条款和特殊权利条款。2025年8月,公司与若希投资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相关特别权利条款自签署之日起不可撤销地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未附条件或恢复性安排。2025年10月,公司与A企业、国投创业、深高投金圆投资、深高投圆兴投资、同富诚投资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涉及发行人及子公司义务或责任的相关条款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可撤销地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涉及原股东义务或责任的相关条款自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前一日不可撤销地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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