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富诚:发行人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场地尚未取得,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6-06-09 · 上市委会议通过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披露时,发行人已就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场地与深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海创大厦定制买卖合同》,约定购置海创大厦1栋厂房第01、02、03、04层物业,预测建筑面积合计10,220.40平方米,并同时签署相关租赁协议。招股说明书披露,尽管已签署买卖合同和租赁协议,但若发行人未能如期取得募投项目场地,将会推迟募投项目实施并影响募投项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