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富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租赁、关联资金拆借、关联代收代付及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09 · 上市委会议通过

公司名称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鸿富诚
审核编号
100420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2页至第1-1-308页;第1-1-370页至第1-1-371页;第3-3-1-24页至第3-3-1-2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重大经常性关联销售、一般性关联销售、采购技术服务、关联租赁、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方资金拆入、关联资金拆出、关联代收代付研发费用及电费、接受关联方担保等事项。其中,香港鸿富诚于2024年10月28日向蒋钟芬借入130万港元,截至申报稿披露时已归还70万港元,剩余60万港元尚未归还;公司总经理窦兰月于2024年10月10日因个人购房周转向公司借款20万元,并于2024年11月7日归还且支付利息;2023年香港鸿富诚存在由蒋钟芬代付研发费用25万港元;2022年至2023年浙江鸿富诚因变压器在其名下,为海盐强盛纺织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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