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富诚:注册稿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销售、采购、租赁、资金拆借、代收代付及接受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部分事项已有后续更新。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09 · 上市委会议通过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重大经常性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租赁、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方资金拆入、关联资金拆出、关联代收代付研发费用和电费、接受关联担保等事项。香港鸿富诚于2024年10月28日向蒋钟芬借入130万港元,已于2025年6月12日归还70万港元,剩余60万港元尚未归还;2025年12月31日,蒋钟芬与香港鸿富诚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二次展期)》,展期后的借款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总经理窦兰月于2024年10月10日向公司借款20万元,并于2024年11月7日归还且支付利息。2023年存在由蒋钟芬代香港鸿富诚支付研发费用25万港元及浙江鸿富诚为海盐强盛纺织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电费191.25万元的情形,2024年变压器变更后代收代付电费不再发生。